English

获专利者即可评职称

1999-06-02 来源:生活时报 李尉 我有话说

广东省科学院近日出台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中规定:科技人员获得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权,可作为技术职称评聘的依据和条件。

具体办法: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,可作为评聘中级技术职称的可选条件之一;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权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,可作为评聘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可选条件之一;获得两项发明专利权或四项实用新型专利权,可作为评聘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可选条件之一。此外,该办法还将专利视同成果评价。项目成果已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并取得显著效益的,视同通过技术鉴定,均可作科技成果登记和申报奖励;申请并公开一项发明专利,视同在国内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;获得发明专利权视同获院科技进步二等奖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